Article 33
In force特色街区应当重点发展博物馆展览、观光旅游、娱乐休闲、民宿民居、餐饮购物等文化产业和旅游配套服务业。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各类措施挖掘特色街区文化内涵,培育文化品牌,依托传统文化推进特色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特色街区内商业老字号经营者给予扶持,支持其申报"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支持经营者依法申请设立退税商店,扩大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网点覆盖面,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街区。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