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5

In force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做好不动产登记现势资料和历史资料的整理以及数字化转化工作,并对数字化资料进行异地备份。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