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

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内的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责任,由用户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