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编制分类操作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标识、投放规则、收集容器设置要求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分为四类:蓝色代表可回收物,红色代表有害垃圾,绿色代表厨余垃圾,灰色代表其他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