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

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