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保险业务,并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提供优惠和便利。

Local Regulations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