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应当制定城市公交客运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建立驾驶员定期体检制度,保证驾驶员行车安全;建立健全城市公共汽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投入运营。

Local Regulations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