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工业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不在园区的现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由发展和改革部门逐步引导入驻工业园区;尚未建立工业园的行政区,应当引导工业项目入驻工业聚集区。

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应当安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控。

Local Regulations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