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单位和个人在崀山风景名胜区内申请建设项目,应当经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按下列规定进行选址方案核准:

(一)建设索道、缆车等大型建设工程,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准;

(二)其他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准。

严格控制崀山风景名胜区内居民住宅建设。禁止在核心景区内新建、扩建居民住宅。核心景区以外居民按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建设住宅的,由新宁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