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禁止在食品中添加毒品原植物的根、茎、叶、壳以及种子、幼苗及其制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或者检验,发现毒品原植物的根、茎、叶、壳以及种子、幼苗及其制品的,应当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