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设施建设应当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查、养护和维修,发生故障及时抢修,确保其性能完好和正常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