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投票选举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

选举大会上推选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各2人以上。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分会场和投票站,也可以设立流动投票箱,每个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箱投票时应当有2名以上监票人。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