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村庄规划内容包括:
(一)规划范围、庄点布局和风貌管控;
(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用地界线以及管制要求;
(三)村民住宅、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布局、范围和建设要求;
(四)生态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等保护措施;
(五)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安排;
(六)其他编制规划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