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本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创新,坚持部门协调联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多种方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