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涉及国家秘密及当事人商业秘密的技术合同,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