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公开制度,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