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社员大会选举、罢免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和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所作决定,须经应到社员过半数通过。

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大会授权的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参加会议方为有效。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社员代表过半数通过。

社员(代表)大会表决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须经应到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