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社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十八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对本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
(三)享有本社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宅基地使用和各项福利的权利;
(四)享有民主监督管理的权利;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