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公园、广场绿地建设应当打造"森林城市客厅",优先建设市树、市花和其他优良树种、花卉等主题公园,合理搭配宿根花卉和花灌木,实现三季有花,冬季见绿。公园、广场绿地建设应当与沿河(江、湖)风光带、山体风光带等自然衔接,呈现一体化景观。
居住区外部绿化应当以植树为主,形成绿色合围;内部绿化应当突出公共服务和休闲功能,增加居民绿化区域进入性。
道路绿化应当栽种乔木,针阔叶树种相结合。街角绿化应当与周边环境和沿线整体风格一致。
绿道建设应当依托自然资源和人文特色,坚持生态化、本土化、多样化、人性化原则,为公众提供便捷、舒适的休闲空间。绿道建设应当包括绿廊、慢行道、驿站和指示标牌等设施,并符合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