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当保证气象预报节目的定时播出,具体播出时间、时限和次数,由其主管部门与同级气象主管机构商定。在特殊情况下,如需改变播出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发布该气象预报的气象台站同意。对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具有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由发布该预报的气象台站制作。

天气预报节目的制作,应当符合广播电视的播发要求,保证制作质量。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