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鼓励和支持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赈灾、捐资助学等慈善公益活动,依法保护慈善公益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社会应当推进无障碍环境、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依法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
市、县(市、区)的政务、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景区等服务大厅和大型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区(室、座),为孕妇以及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