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鼓励金融机构使用环境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等方法和工具,对金融机构在气候变化、环境监管和可持续发展等压力情况下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金融风险进行量化分析。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