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应当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树木正常生长和景观效果的原则进行修剪。由管线管理单位通知树木养护管理责任人修剪,修剪费用由管线管理单位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