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技术标准对已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
(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治污染处理;
(三)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管理台账,计量每日处置的生活垃圾,按照要求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所在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
(四)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