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储煤场地面、进出道路未硬化的,或者出场的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的,由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