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列入国家和省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