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重点监控名录的取水许可管理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的用水量进行在线监测,实时采集用水数据。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列入重点监控名录的用水单位的节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行业年度用水、节水情况。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认定标准及其分级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