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机制。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和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并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无法正常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Local Regulations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