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南汀河保护管理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开发利用以及生产、生活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国际界河河段保护和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本条例所称的南汀河,是指发源于临翔区博尚镇至耿马自治县孟定镇清水河口岸出境的南汀河干流以及直接汇入南汀河的一级支流。

南汀河干流保护管理范围为南汀河干流水域及两岸外延2000米的区域,区域范围超过一级山脊线的,按照一级山脊线划定,具体保护管理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南汀河一级支流保护管理范围为支流水域及两岸外延1000米的区域,区域范围超过一级山脊线的,按照一级山脊线划定,具体保护管理范围由南汀河流域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