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生活垃圾的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利用、处理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