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渔业船舶不得超越核定的航区航行和生产作业,不得违章搭客、装载。

渔业船舶的航行和作业应当遵守我国政府加入的国际条约和签订的双边协定。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