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Repealed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研究,应当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以下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一)违反立法法规定,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作出规定;

(二)超越权限,违法设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或者违法设定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作出调整和改变;

(四)与法律法规规定明显不一致,或者与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原则明显相违背,旨在抵消、改变或者规避法律法规规定;

(五)违反授权决定,超出授权范围;

(六)违背法定程序;

(七)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