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是大运河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省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全省大运河遗产的总体保护要求、保护区划、分段分类分级标准、保护重点以及保障措施。

相关设区的市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根据省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明确具体保护措施和管控要求。

涉及大运河水体、岸线和环境的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