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编制针对市场主体的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项目和检查比例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