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文化馆、博物馆和药用植物园,开展中医药相关科普作品创作,传播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促进中医药文化与科普知识的传播、普及。

鼓励将中医药知识纳入综合性院校通识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发中医药特色课程和校本教材。

鼓励、支持组织和个人对历代齐鲁名医和针灸、脉诊、汤液发源地等相关中医药文化的挖掘和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