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节约、高效原则,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轮换、代储等制度,提高应急物资的使用效率,对达到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进行报废处理。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单位应当提升应急物资管理水平,构建应急物资智慧化管理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