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分片召开。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