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顺行方向停靠,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三十厘米;
(二)夜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遇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后位灯;
(三)在设有出租汽车停靠点的道路上,出租汽车应当在停靠点靠右侧路边按顺序停车上下乘客,但不得待客;在没有设置出租汽车停靠点的道路上,出租汽车应当遵守机动车临时停车的规定;
(四)公共汽车进出停靠站应当在停靠站一侧按顺序依次单排靠边停车,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不得在停靠站内待客。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