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台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其缴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关的用工情况、工资发放表、财务账簿等资料,不得谎报、瞒报、拒报。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