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