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中小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基础保障能力。

鼓励中小企业加快品牌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支持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打造区域品牌、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鼓励中小企业提高标准化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及其有关行业组织参与标准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