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后,应当将法规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通过张家界人大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