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标准化条例/Chapter 2 标准的制定Article 8In force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对暂不具备制定地方标准条件,又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参照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