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或者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从事风险评估的工作人员在外来物种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