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县级、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