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可以通过与村民签订清洁美化责任书等方式,引导村民主动清洁美化村庄环境。

村民负责其住宅庭院、房前屋后以及承包的田地、山林等区域的清洁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