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方式,开展高原美丽城镇建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参与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氛围。

每年十月的第四周为高原美丽城镇建设宣传周。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