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城镇社区规模,同步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构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城镇社区。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