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各级河长可以采取明查暗访、联合巡河、智能巡河等方式开展巡河工作,并做好巡查日志记录。

河长巡河应当重点巡查一河一策方案实施情况、河流水质、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破坏航道、日常保洁等,对问题频发河段应当增加巡河次数。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