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Chapter 6 附则Article 30In force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6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20Article 29Back to full text